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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一對表兄妹相愛,不顧家人反對結成連理,婚後男的長期酗酒,不但常以「討客兄」等言語辱罵妻小,更拳腳相向,女方忍無可忍,到法院提告婚姻無效,台南高分院以兩人違反近親結婚規定,判決結婚無效,讓女方脫離苦海。
彭姓男子和黃姓女子兩人的母親是親姊妹,大姊嫁給姓彭的,二妹嫁入黃家。彭男和黃女這對表兄妹相戀,於八十三年九月間結婚,彭男婚後工作不穩定,加上酗酒,性情大變,酒後對妻子及女兒口出惡言,又動手打傷妻子,致黃女於一○五年二月間帶著三個女兒搬離住處,在外租屋而居,並聲請保護令。
雖然黃女搬出住處,但彭男仍百般糾纏,多次至黃女工作場所辱罵、恐嚇,讓她恐懼萬分。一○五年六月十八日晚上彭又去找黃女,並以「幹X娘、要讓妳死」等語,侮辱及恐嚇黃女;後來,彭男因違反保護令,被判處拘役二十日。黃女感到心力交瘁,決定不要這個婚姻,她既打婚姻無效兼打離婚。彭男在法庭上表示不願離婚,也會痛改前非,努力工作,希繼續維持婚姻關係。
後來,一審判准黃女離婚,彭男上訴二審堅持不離婚。二審認為,彭、黃的母親為親姊妹,具有四親等內、輩分相同之表兄妹旁系血親關係,因違反民法不得近親結婚的規定,就直接認定兩人結婚無效,根本連離婚也省掉了。
以下內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E9%81%AD%E5%AE%B6%E6%9A%B4%E8%A1%A8%E5%A6%B9%E6%8F%90%E5%91%8A-%E8%BF%91%高雄手機高雄手機便宜高雄電信行高雄通訊行高雄手機便宜高雄二手手機門號申辦SAMS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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